一、重慶為什么要出臺房地產調控政策
2009年下半年開始,全國房地產市場快速復蘇,商品住房價格出現上漲勢頭。我市房價雖然與其它大中城市相比,處于中低位,但伴隨交易量的上升,價格上漲預期也不斷增強。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,于年初就出臺了《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的實施意見》(渝辦發(fā)〔2010〕92號),及時調整了2008年市場低迷期制定的系列措施,為更好地適應全國政策變化、引導市場發(fā)展奠定了基礎。
今年,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,國家先后開展了兩輪房地產調控。4月中旬,國務院下發(fā)了國發(fā)〔2010〕10號文,出臺了系列較為嚴厲的調控政策。9月底,相關部委又提出“五項調控措施”,進一步強調政策執(zhí)行。我市均積極貫徹落實,取得了一定效果。目前,房價上行趨勢已開始放緩,市場運行總體健康。但高檔住房(別墅、花園洋房)成交比例明顯提高,價格上漲幅度仍然較大,對市場定價產生了較強影響,需要政府在市場結構、供應總量等方面進一步加強調控,并加大力度規(guī)范企業(yè)行為。因此,按照有關部委于9月底提出的五項房地產調控措施要求,結合當前市場運行存在的問題及價格上漲原因,我市出臺了《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》,提出了十二條調控政策。
二、重慶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指導思想
今年初,市政府明確提出構建“市場+保障”的住房供應體系,實施“低端有保障、中端有市場、高端有約束”的分層調控。此次出臺的《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》,在細化重申近期國家有關部委出臺文件要求的基礎上,主要按照上述調控思想制定。重點明確住房保障目標,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;約束高端住房消費,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;強化房地產行業(yè)稅收管理,規(guī)范開發(fā)企業(yè)行為。
為構建“市場+保障”的住房供應體系,我市從土地供應源頭開始調控,強化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的引導作用,明確要求公共租賃住房、廉租住房、棚戶區(qū)改造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的70%以上,同時,加強住房用地供后監(jiān)管,嚴格查處囤地、炒地、閑置土地行為。為實現“低端有保障、中端有市場、高端有約束”的分層調控,我市新出臺政策提出了針對性措施。
低端方面,著力保障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。提出到2012年,全市建設4000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,建成后解決80多萬戶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,加上各類保障性安置房建設,力爭解決占城鎮(zhèn)人口30%的中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問題。目前,已開工建設1300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。
中端方面,積極支持消費者自住性購房。一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。在保證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的同時,保持普通商品住房1%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,并對銷售普通商品住房按5%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,引導企業(yè)開發(fā)建設普通商品住房。二是對首次購房者給予信貸稅收優(yōu)惠。提出家庭貸款購買第一套住房的,首付款最低限仍為3成,且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,契稅仍減按1%征收,購買90-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的,契稅減按1.5%征收。此外,我市自2009年起,對在重慶市主城區(qū)首次購買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,同時在主城區(qū)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購房產權人實行財政補助,也將有助于市民實現自住性購房。
高端方面,重點控制高端住房開發(fā)、約束高端住房消費。在開發(fā)方面,我市已明確提出禁止供應別墅用地,逐步減少開發(fā)上市量。此次政策強調高檔住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提高到2%,并提出銷售高檔住房按6%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。在消費方面,一是對購買144平方米以上住房,按3%征收契稅,增加購買高檔住房的成本。二是對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,提高首付款比例及貸款利率,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。三是提出按照國家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工作要求,做好征收高檔住房房產稅的準備工作,增加持有高檔住房的成本。
三、 重慶房地產調控政策的主要特點
目前,部分重點城市已根據“五項措施”要求,出臺了房地產調控新政。由于我市房地產市場總體健康,投資投機比例不高,且房地產發(fā)展起步較晚,改善性住房消費將在很長一段時間逐步增加,因此,我市調控主要有以下特點。
一是限貸不限外。當前我市經濟發(fā)展正處于上升期,大型知名企業(yè)加速入駐,外來人口不斷增加,外來人口購房也處于增長時期。且今年我市主城區(qū)市外居民購房面積比例仍保持在近幾年11 %左右的正常水平,因此,調控政策對外來購房沒有直接限制,但為確保外來購房為有效居住需求,提出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申請貸款的,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(城鎮(zhèn)社會保險)繳納證明。凡不能提供的,商業(yè)銀行暫停發(fā)放住房貸款。
二是嚴查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為規(guī)范企業(yè)行為,實現房地產市場體系的正常運轉,此次調控政策,一方面明確嚴查閑置土地、無故拖延開竣工時間、捂盤惜售、囤積房源、虛假宣傳,以及房地產經紀機構與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聯手炒作,哄抬房價,慫恿客戶簽訂“陰陽合同”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另一方面,明確提出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對存在違法違規(guī)行為的企業(yè),采取禁止參加土地競買活動、停止發(fā)放新開發(fā)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等懲處措施。
三是強化房地產行業(yè)稅收管理。此次調控政策進一步突出了稅收對房地產市場的調節(jié)作用。除按國家規(guī)定,對住房交易環(huán)節(jié)的契稅、個人所得稅進行調整外 ,特別提出強化房地產開發(fā)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結算管理,對定價明顯過高、漲幅明顯過快、早期拿地,開發(fā)周期明顯過長的項目實施重點清算和稽查。同時按照國家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工作要求,積極做好征收高檔住房房產稅的準備工作。
目前,我市已按照國家要求,建立了主城區(qū)房屋登記聯網查詢信息系統(tǒng),可以為購房者提供住房信息查詢服務。